退伍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伍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_okooo官方网站-okooo官网下载-okooo手机网

退伍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伍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1-02 09:53:21 来源:okooo手机网 作者:澳客竞彩

  退伍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伍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退伍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伍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退伍军人的核心关切。退伍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能够在经济社会建设所有的领域发挥非消极作用。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退伍军人在就业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困难,未能及时就业或下岗失业。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有效落实,筑牢退伍军人就业帮扶底线,退伍军人事务部立足退伍军人工作实际,坚持“以满足就业困难退伍军人现实需求为根本,以地方发展实际为基础,以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就业保民生为目标”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这个《意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健康情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或者连续失业一段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标准范围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意见》中所称“就业困难退伍军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伍军人。

  一是强化择业引导。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准确了解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思想状况和真实的情况,帮助退伍军人科学确定就业预期,选择比较适合岗位及时就业。

  二是加强岗位推荐。发挥各职能部门、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作用,加大荐岗力度,提供就业服务。

  三是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有意愿和有一定能力的就业困难退伍军人从事灵活经营活动,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场地、管理、卫生等费用方面给予优惠。

  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引导就业困难退伍军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提供精准就业帮扶。

  五是用好公益性岗位。对符合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退伍军人,经过就业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六是做好技能培训。鼓励就业困难退伍军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答:退伍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制定《意见》,做好就业困难退伍军人的就业援助工作,帮他们实现稳定就业,既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的必然要求,又是退伍军人缓解生活困难、实现个人价值的现实需要,对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