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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规章(2021年实施)

发布时间:2023-03-20 09:48:04 来源:okooo手机网 作者:澳客竞彩

  第一条为确保招生作业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实在保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则以及我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方针,结合我校实践,拟定本规章。

  第三条校园全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园代码:国标代码12806,校园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分发布的为准。

  校园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凤凰校区),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58号(迎宾校区)。

  第四条校园简介校园始建于1958年9月。2010年校园被确认为第一批国家示范性(主干)高职院,2019年当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校园建设单位”。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名,教职工1000多名,高级职称教师232名。校园开设了42个专业,涵盖了农牧产业链的全过程。先后取得“全国结业生作业典型经历高校”、“全国立异创业典型经历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40多项荣誉称号。

  第五条校园面向省内外接收专科生。颁布学历的校园名称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则的年限内到达地点专业结业要求的学生,颁布全日制一般专科结业证书。

  第八条校园依据需要组成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作业组,担任该区域招生宣扬和咨询,并帮忙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选取。招生作业组组长由校园聘任。

  第九条校园的招生作业实施上级主管部分、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校园招生作业在监督部分的监督下进行,一起承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依据校园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践状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要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状况,归纳剖析,确认校园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阅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分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依据生源状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校园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分、招生主管部分提出申请,经赞同后履行。

  第十二条凡契合生源地点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则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校园严厉履行教育部颁布的《一般高级校园招生体检作业辅导定见》及有关规则。校园对选取重生的男女份额无要求。

  第十五条校园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选取作业的要求,实施校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分监督的选取体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正、揭露、公正和择优选取的准则,依据考生考试成果和发布的招生计划,严厉按招生的有关规则进行选取。

  第十七条校园依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选取,高考归纳变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变革计划相关规则进行选取,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8省市按其2021年新高考计划相关规则进行选取。

  第十八条校园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则确认调档份额。校园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确认提档份额,依照次序自愿投档的批次,调档份额准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照平行自愿投档的批次,调档份额准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缺乏,则参与寻求平行院校自愿(含院校遵守自愿)的选取或许按规则提取其他自愿选取。

  第十九条对江苏省一般类进档考生的选取选用:分数优先,遵从自愿;对江苏省外一般类进档考生的选取选用:分数优先,遵从自愿。

  第二十条一般类进档考生的专业选取准则:关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选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或自愿优先(即自愿清)”的选取方法;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8省市,我校将选用“按分排序,遵从自愿”的选取方法,投档分相一起,顺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果(前史等科目类按语文成果、物理等科目类按数学成果)、外语单科成果、首选科目单科成果、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果由高到低排序选取,专业调剂选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艺术类专业的选取准则:对江苏省艺术类考生,运用省专业统考成果选取,依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

  第二十一条一般高考各专业不约束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校园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校园选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分审阅同意后,由校园寄发选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校园依据经江苏省物价部分核准的规范(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详细规范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1350元(泰价费【2014】85号)。

  第二十五条重生入校后,校园将在三个月内进行重生入学资历检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相关规则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概撤销其入学资历。

  第二十六条校园对家庭贫穷的学生和德才兼备的学生供给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借款、膏火减免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协助和奖赏,一起设立了多家企业奖学金,奖赏金额500-2000元/年。特别优异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有国家助学金,均匀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勉励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助学率达35%。

  第二十八条本规章经过阳光高考向社会发布,关于各种媒体节选发布的规章内容,如了解有误,以我校发布的完好的招生规章为准。

  第二十九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作业的方针、规则如与本规章相冲突,以本规章为准,原方针、规则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方针改变,以改变后的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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