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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相关服务流程及须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10:24:48 来源:okooo手机网 作者:澳客竞彩

  当事人或医疗机构有必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先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因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委托

  (4)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组织鉴定。

  (5)鉴定书送达:检验判定的结论及时送达医患双方及委托方,如对首次检验判定的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有关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新疆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需提交的相关文书:(1)医患双方陈述、答辩;(2)患方身份证复印件、医方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医师资质、护士资质;(3)住院病历;(4)相关证明,如:委托书复印件、关系证明、外院病历等。

  (1)提出申请:受种者或者监护人(以下简称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可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2)材料提交:受理后,受种方及接种单位直接向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提交鉴定材料,同时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调取疾控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相关资料。

  (3)审核: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收集材料并审核后向新疆医学会申请使用专家库,抽取专家。

  (5)鉴定书送达:检验判定的结论及时送达受种方及接种单位,如对首次检验判定的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预防异常反应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新疆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需提交的相关文书:(1)申请方陈述;(2)身份信息;(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4)治疗经过及病历;(5)相关证明,如:委托书复印件、关系证明、预防接种本等。

  (1)提出申请: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收到职业病诊断结论之日起30日内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2)材料提交:受理后劳动者及企业直接向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提交鉴定材料,同时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调取职业病诊断机构相关资料。

  (5)鉴定书送达:检验判定的结论及时送达劳动者及企业,如对首次检验判定的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再次鉴定。

  需提交的相关文书:(1)申请方陈述;(2)身份信息及企业信息;(3)职业病诊断书;(4)相关证明,如:职业史、住院病复印件等。

  1. 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中相关规定,可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 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3.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4. 符合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要求,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及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考生按各区(县)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报名并提交资料。

  地点: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医学考试服务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1号)。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或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2.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统计工作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1号)

  3. 咨询电线或微信、附件1.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卫生统计数据资料申请表.doc

  内提交电子版资料包括:培训班通知、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是否规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授课团队及课件内容是否与公布内容相符;实际办班天数和所授学分是否匹配;参训学员专业是否对口;同时各项目授课团队中变更的实际授课人不允许超出原《申报书》中授课团队的三分之一。2.

  提交项目审核资料包括:培训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表、试卷、照片、总结。(邮件主题: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在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提交扫码人数。3.

  2.办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3.办理流程:

  (1)鉴定申请:当事人或医疗机构有必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先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因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委托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材料提交:受理后医患双方要提交鉴定材料。(3)审核: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收集材料并审核。

  (4)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相关

  检验判定的结论及时送达医患双方及委托方,如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有关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新疆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需提交的相关文书:

  (1)医患双方陈述、答辩;(2)患方身份证复印件、医方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医师资质、护士资质;(3)住院病历;(4)相关证明,如:委托书复印件、关系证明、外院病历等。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1号

  (1)提出申请:受种者或者监护人(以下简称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可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提交鉴定材料,同时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调取疾控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相关资料。

  (3)审核: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收集材料并审核后向新疆医学会申请使用专家库,抽取专家。

  (4)组织鉴定: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相关规定组织鉴定。(5)鉴定书送达:

  检验判定的结论及时送达受种方及接种单位,如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预防异常反应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新疆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需提交的相关文书:(1)申请方陈述;(2)身份信息;(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4)治疗经过及病历;(5)相关证明,如:委托书复印件、关系证明、预防接种本等。

  (1)提出申请: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收到职业病诊断结论之日起30日内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3)审核:乌鲁木齐医学会医鉴办收集材料后审核。(4)组织鉴定: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相关

  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劳动者及企业,如对首次检验判定的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再次鉴定。需提交的相关文书:(1)申请方陈述;(2)身份信息及企业信息;(3)职业病诊断书;(4)相关证明,如:职业史、住院病复印件等。

  1. 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中相关规定,可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 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3.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4. 符合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要求,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二、报名管理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及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

  ,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二)现场确认考生按各区(县)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报名并提交资料。

  (三)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三、准考证打印

  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四、考试成绩发布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五)卫生统计数据申请流程1.数据申请流程:

  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统计工作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1号)3. 咨询电线或微信

  、附件1.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卫生统计数据资料申请表.doc附件2.数据使用保密承诺书.doc

  (六)乌鲁木齐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须知根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要求,

  项目举办前7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版资料包括:培训班通知、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是否规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授课团队及课件内容是否与公布内容相符

  ;实际办班天数和所授学分是否匹配;参训学员专业是否对口;同时各项目授课团队中变更的实际授课人不允许超出原《申报书》中授课团队的三分之一。2.项目举办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审核资料包括:培训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表、试卷、照片、总结。(邮件主题: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在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提交扫码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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